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48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昂医疗”)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7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60家,北交所过会47家)。
普昂医疗的保荐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顾兆廷、徐清卉。这是国金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单IPO项目。此前,6月20日,国金证券保荐的上海巴兰仕汽车检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1月14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2月25日,国金证券保荐的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公司秉持创新为首、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专门干糖尿病护理、通用给药输注、微创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泰优鸿持有公司12,07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5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普茂合伙持有公司11,061,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1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二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胡超宇,泰优鸿、普茂合伙合计持有公司23,141,100股,合计持股票比例为54.67%,共同构成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胡超宇与毛柳莺作为夫妻,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普昂医疗拟在北交所上市,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582,800股,拟募集资金39,525.50万元,分别用于穿刺介入医疗器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微创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关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请发行人:(1)结合原材料价格变革、生产人员薪酬、厂房设备折旧等情况,按产品类别分析公司基本的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但毛利率持续上升的合理性。(2)量化分析境内外不同销售模式下IPN、NPN产品营销售卖单价、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募投项目的必要性。请发行人结合公司发展策略及在手订单,说明青山湖生产项目的建设进度,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产能消化的可行性。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